“5.12”特大地震瞬间使众多人失去生命与房屋,给灾区群众造成的心理与物质伤害还远未抚平,可被告人与被害人为了争水吃,一个失去生命,一个过上铁窗生涯,实在不应该,被告人虽流下忏悔的泪,却悔之晚矣。
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横梁村七组的权家湾水沟,当地的人们多年都是在该水沟用塑料管引流供给生活用水,在经历“5.12”地震之后,这个水沟再也没水了,人们不得不从离此不远的另一沟沟头取水。可是,这个小沟的出水量根本不够当地人们的饮用水之需,再加上灾后农房重建,需水量更大,当地的人们为引用水问题多次发生纠纷。
2009年1月21日中午,被告人徐廷文与妻子何金莲与被害人徐子亮为接水管发生争执,徐子亮用砖刀戳伤何金莲额头,又持砖刀追赶徐廷文,追赶中,徐廷文拿起石头返身击中徐子亮的头部,徐子亮当即倒地。事后,徐廷文到当地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而徐子亮在医院治疗19天后抢救无效死亡。
9月8日,广元市朝天区法院通过审理后对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廷文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判决对被害人的家属作相关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