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着致富的愿望,这本无可厚非,然而想要通过传销达到一夜暴富的梦想,不仅仅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更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县首例非法传销案件,“康贝美”非法传销组织最高级的“A”级头目被告人胡金德非法传销300余万元,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0万元,“B”级骨干吴洲山、吴东建等18人也分别被判处二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现年36岁的胡金德只有小学文化,在常年在外打工中,他接触到了以一些从事传销的人员,并通过这些传销人员的介绍加入进传销组织。无论什么人,只要缴纳2900元购买一套康贝美化妆品,就能加入组织成为“会员”。“康贝美”说是化妆品,其实不过搞非法传销的一个幌子而已,其价值不过区区几十元罢了,而这些加入非法传销组织的人也都明白这一点,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有见过产品。
通过不断的发展直接下线和间接下线的方式,从2004年至2008年4年的过程中,胡金德逐渐从一个传销组织的普通“会员”发展为组织的“A”级头目,发展下线人员千余名,传销金额高达300余万元。在组织中,他利用原有的“五级三阶制”方式,其网络从下至上分为“会员”(E级)、“推广员”(D级)、“培训员”(C级)、“代理员”(B级)、“代理商”(A级)五个阶层,发展吴洲山、吴东建等人为其直接下线和间接下线。在级别不断上升的过程中,又通过“育成奖”、“直销奖”、“差额奖”等激励方式,推动其下线继续发展。
胡金德成为“A”级头目之后,在内部管理上利用信息化软件的形式进行人员和资金的调配,一方面通过直销奖、育成奖、差额奖、分红奖和超点奖等激励机制,推动各级人员积极发展下线;一方面利用电脑软件对每一个新纳入传销网络人员进行编号以及对骨干人员的利润分配等进行管理。同时,命令下线骨干人员将新入“会员”会费通过银行卡等转账到其帐户,而自己则躲藏在深圳一栋房子里远程遥控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