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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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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某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词
国某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词
本案以一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国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第一审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席法庭为其辩护,庭前,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以及起诉书;结合刚才的庭审,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国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持异议,指控其犯盗窃罪不能成立
一、本案许多疑点尚无法排除,还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
公诉机关指控:“国教唆a\b盗窃汽车内柴油,并向其提供油桶和油管等作案工具,承诺对盗窃来的柴油予以收购”。没有证据支持也不符合客观实际。
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谓事实清楚,是指构成犯罪的各种事实情节都必须是清楚、真实的。这就必然要求:           1、据以定案的单个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2、单个证据与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客观联系,而且具有相当的证明力。所谓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案件的证明对象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真实可靠,排除其他一切可能性。这就必然要求:1、所有的证明对象都依法收集到相应的证据;2、证明对象都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并且能够排除合理怀疑,从而达到确然的程度。
根据卷宗材料记载,油桶和油管是王绪国借给被告人刘建军、张志辉的,国并没有授意和教唆其去盗窃汽车柴油,事先没有通谋,a、b对国称是拿修理厂丢弃的废油出售,所以国才同意借桶给二被告,对其去盗窃柴油并不知情,指控国犯盗窃罪没有证据支持。在庭审过程中其他被告人的供述也证实国并没有授意他们盗窃,他们向国出售的柴油也没有明示为盗窃物。
二、指控被告人国构成“盗窃罪”,对于证明主观要件的构成缺乏证据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就缺乏盗窃罪的主观要件,就无法构成盗窃罪。
三、被告人国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年幼的孩子,还需要靠他以勤奋劳动来维护这个家庭,以免给社会增加额外的负担。
被告国家在农村,父母年迈多病,两个孩子年幼无知,都需要他挣钱抚养。
四、国一贯表现良好是本案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
五、被告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综上,对于被告人国应当结合本案实际,做出罚当其罪公正的判决。以上辩护意见望法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谢谢!
辩护人: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景稳
    
2009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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