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一摩的司机因车祸无法筹到伤者的医药费,竟被伤者和伤者的朋友群殴致死。11月2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6月17日17时许,被告人成林冲从曲江区马坝镇搭乘邝某驾驶的男装摩托车前往韶关市区时,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潘某撞到,同时摩托上的乘客成林冲摔倒在地并被摩托车排气管烫伤,潘某、成林冲要邝某一起到粤北人民医院治伤。
到达粤北医院后,潘某的朋友全政权先后叫来何瑞全、莫建垚到医院探望潘某,成林冲也叫来成军挺、张中华到医院进行探望。期间,由于邝某无法筹到医药费,被告人何瑞全、全政权、莫建垚、成林冲、张中华、成军挺在粤北医院门诊大楼内及院大门外分别用拳脚对邝某进行殴打,后邝某被医院保安人员送往医院抢救,于2009年6月21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何瑞全、全政权、莫建垚、成林冲、张中华、成军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