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由兄弟俩共谋,后由狱中服刑的胞弟直接操纵、涉案金额达8.6亿元的特大集资诈骗案,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天,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集资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庄勋华、庄勋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强、郑桂江、李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范春东无期徒刑。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以集资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等不同刑罚。
2000年末,庄勋华、庄勋斌兄弟二人,在无任何实物和资金的情况下,采用虚报注册资本的手段,注册登记成立了云南滇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庄勋斌、庄勋华先后任法人代表。开始通过广告宣传发展养殖户养殖种蝎。2001年末,为快速攫取养殖户的资金,“二庄”经合谋后,转变公司经营模式,以提取蝎毒做“幌子”向养殖户支付提毒费,吸引群众高价购买蝎子的方式进行销售,为使养殖户产生养殖蝎子会盈利的错误认识,“二庄“利用伪造合同,编造谎言,对外宣称提取的蝎毒出口俄罗斯森林财富公司,从而诱使大量群众上当受骗。2003年4月15日,庄勋斌携100余万元赃款潜逃时,被公安机关在云南省昆明市捕获,庄勋华潜逃被通缉。至案发共有793人被骗,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造成群众经济损失共计1200余万元。
2005年7月,涉案潜逃的庄勋华,改名换姓在哈尔滨市注册成立了黑龙江中科尔康科技有限公司,将购进的生态堡培养机加价销售。同年9月,庄勋华在辽宁省凌源监狱会见在此服刑庄勋斌后,接受其提议,采用云南滇蝎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返利销售,即从单纯销售机器变更为与养殖户签订养殖合同,养殖户以每台2,980元的价格购买培养机,并支付3,000元螺旋藻藻种费用。从签订合同次月起,公司以回收螺旋藻名义逐月向养殖户支付830元至900元不等的采收款。按此计算,养殖户购买每台机器一年即可产生3700余元利润为诱饵,吸引群众投资购买螺旋藻培养机。
2006年5月,庄勋华将其公司名称变更为黑龙江省中科金源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葆公司),并任董事长。为加快敛财速度,2007年10月,庄勋华与已转到该省新建监狱服刑的庄勋斌预谋后,金源葆公司再次转变经营模式,将同被害人签订的养殖合同改为押金式合同,即每台螺旋藻培养机每年收取养殖户5,980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由机器保证金2,980元,履约合同保证金3,000元两部分组成,每台机器每月返给养殖户机器保证金500元,支付螺旋藻收购款330至400元不等。后又将机器进行了改装,作为升级换代型培养机出售给被害人,每台机器的保证金随之提高到36,000元和58,000元。
为制造回收螺旋藻产生利润的假象,2007年5月至8月间,在庄勋华的指使下,金源葆公司先后与吉林省长春天力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制药总厂制药分厂签订合同,由对方提供螺旋藻原料加工生产“宜身清茶”等,由金源葆公司提供产品包装,进行虚假宣传。同年10月,金源葆公司与哈尔滨完达山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螺旋藻冻干粉加工合作协议》,将由福建省斯安达公司处购进螺旋藻冻干粉,加水后冒充回收的螺旋藻,送至完达山药业公司再次加工成冻干粉,并委托该省科学院应用微生物研究所利用该冻干粉加工“明目益智软胶囊”,以螺旋藻产品对外大肆宣传。
2007年9月,为制造回收螺旋藻出口盈利的假象,继续骗取群众投资,庄勋华授意伪造了若干俄文合同,并邀请俄罗斯商人到哈尔滨市,举办签约仪式和新闻发布会,编造金源葆公司与俄罗斯符拉多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事实,谎称回收鲜活螺旋藻出口俄罗斯盈利。2008年 4月案发前,庄勋华授意携600万元到绥芬河市,以境外汇货款名义将该款汇至金源葆公司账户,以此掩盖回收螺旋藻假出口的真相,虚构螺旋藻出口盈利的事实,继续蒙蔽群众。
金源葆公司总经理李强、副总经理李秘、郑桂江、范春东等,面该公司推出的年获利高达60%的返利销售经营模式,明知其公司无任何利润来源,却不断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群众投资。为谋取个人利益,通过手机、会见及转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正在服刑的庄勋斌联系并接受操纵。采用会议营销、成立分公司、发展加盟商,并对外谎称螺旋藻全部出口俄罗斯等方式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帮助“二庄”斌实施集资诈骗犯罪。2006年5月至案发,金源葆公司共诈骗养殖户2.2万余人,总金额达8.6亿余元,造成养殖户经济损失4.3亿余元。
该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王桂芳、孙颖等9人被法院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15年有期徒刑等不同刑罚)。同时,本案涉及为“二庄”犯罪提供帮助的6名司法人员,分别被该市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