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佛山市检察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案有新的进展,日前,佛山市检察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成瑞龙提起了公诉。
佛山市检察院经审查查明,1996年5月至2005年1月间,被告人成瑞龙流窜于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江西等地,伙同他人或单独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作案10起,杀害13人。其中,在成瑞龙实施的6起抢劫、故意杀人作案中,共致8人死亡,1人重伤,在抢劫作案中,入户抢劫4次,持枪抢劫1次,抢劫财物共价值人民币288610元;在成瑞龙潜逃期间,为抗拒抓捕实施的故意杀人作案中,共致3名警官和1名保安人员死亡,1人轻伤;成瑞龙在流窜作案期间,还实施强奸作案1起,杀害1人。
据此,市检察院认定,被告人成瑞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并以入户抢劫、持枪抢劫的方式,多次实施抢劫作案,抢劫数额巨大,共致5人死亡,其行为涉嫌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成瑞龙为抗拒抓捕或者在实施抢劫、强奸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8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成瑞龙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涉嫌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成瑞龙一人犯数罪,并且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数罪并罚,近日,佛山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将于下月开庭审理。(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