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乐昌市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男子涉嫌故意杀害女友案。该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被告人欧美勇与傅某招相识后,二人开始交往,不久便同居,并与各自的配偶离婚。2009年5月6日7时许,欧美勇与傅某招发生矛盾,傅某招拒绝与其继续交往。为了报复,欧美勇携带小刀窜到乐昌市东环南路傅某招前夫家的楼下,等到傅某招前夫送小孩上学离家后,闯进屋内,用小刀猛割傅某招喉部一刀,致傅某招当场死亡后逃离现场。同年6月18日,欧美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欧美勇称其与傅某招两人是寻情自杀,原因是傅的父母知道其曾经服过刑,不许傅与其来往,因而其与傅决定寻情自杀。当时,本来是要傅先杀他的,傅不敢,于是决定由其杀死傅后再自杀,其杀死傅后,见到血就怕了,于是才逃离现场的。因此,其希望法庭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公诉机关则认为,被告人欧美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