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民网报道,2日,上海闵行倒楼案两主要被告受审进入第二天。庭上,控辩双方围绕阙敬德、张志琴行为构成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资产评估方法是否得当、挪用4.4亿是否谋取私利等焦点议题展开激烈辩论。
面对公诉人指控,两位被告很少直接发言,到最后陈述阶段,阙敬德含泪认罪,希望得到重新做人的机会;张志琴也表示认罪,但他提出重新评估涉案资产。
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审焦点一:
构成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的焦点一度集中在阙敬德和张志琴的“身份”问题上。
控方认为,鉴于梅都公司是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出资80%与另一家公司合作成立的,阙敬德和张志琴又是征地服务所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其身份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控方称,两被告应以贪污罪定罪。
辩护人则表示,阙敬德和张志琴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应适用职务侵占罪。
庭审焦点二:
挪用4.4亿是否谋取私利
庭审中,控方指出,阙敬德、张志琴两被告在利用职务之便隐匿梅都公司资产时,花样繁多,作案手段不一,阙敬德、张志琴二人分别在幕后、幕前作案,贪污计划周密,手段“有一定技术含量”。
控方提出,仅以绿梅公寓为例,二人便采取了三种隐匿、欺骗的手法:一是声称绿梅公寓十二栋楼有六栋不属于梅都公司;二是谎称绿梅公寓没有产权证,不具销售资质;三是谎称绿梅公寓靠近绿化带,面临拆除风险,骗取上级部门减免梅都公司资产置换金额350万元。
对此阙敬德的辩护人称,“阙在单位是个好干部好职工”。法官表示,“这些不能做为证据质证”。张志琴的辩护人称,张志琴是占了国家资产的便宜,但这与他出身农民、存在小农经济思想等有关。
此外,辩方还提出,两被告在公司转制过程中都具有“勇于下海”、“解决就业”的“奉献精神”。控方对此反驳说,其本质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自我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