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小平还在为自己的“事业”打拼时,他没想到,自己所干的违法行为竟被他人匿名举报了。在他和张继云刚把毒品从外地运到家楼下时,就被守候在现场的警察抓获了。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魏小平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持有假币,张继云运输毒品案做出一审判决,魏小平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张继云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魏小平今年39岁,江苏太仓人,高中文化,无业。2001年12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张继云今年31岁,河北人,初中文化,农民。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4月26日,魏小平伙同张继云等人驾车到河北省保定市购买大量毒品甲基苯丙胺后,于2009年4月27日1时许将上述毒品运至石景山区某小区二人暂住地楼下时,被当场抓获,并从张继云驾驶的汽车内起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248.4克;从二被告人暂住地起获魏小平放置的毒品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共计288.35克,另从魏小平的卧室内起获魏小平藏匿的假人民币22 900元。
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起获经过》及《工作说明》证实,2009年4月26日8时许,刑侦支队禁毒队接群众匿名电话举报,称有一名叫魏小平的男子,住石景山某小区某室,当天可能要去河北购买大量毒品后返京。接此举报,当日10时许,侦查员赶到该小区进行蹲守,15时许,发现魏小平与另一男子分别驾车离京,与举报情况相符。经继续蹲守,至27日凌晨0时30分许,发现魏小平先回到小区并在车上等待,约1时后,另一男子也驾车回到小区,两人形迹十分可疑,侦查员遂上前进行询问,另一男子叫张继云,随即在张继云随身钱包及驾驶的车辆前排座中间的储物箱内发现毒品可疑物共八包,并在两人暂住地起获大量袋装、瓶装的毒品可疑物和假人民币22 900元。
据魏小平的供述证实,张继云是他雇来给他开车的,2009年春节前后和他一起住在石景山某小区,因为吸毒,他认识一些卖毒品的人。4月26日的前一天,他和上家联系好去拿“货”,约好拿200克左右的毒品。他与张继云分别驾车前往保定。途中,他先送和他同住的一个人到涿州朋友家,后他上了张继云开的车去了保定。当时他带了八万多块钱,买完毒品剩了一万多。他买完毒品后,将毒品放在了车的扶手箱里。他们从保定回涿州玩了会儿,就回北京了。回京的路上,张继云说去接孩子,他就自己先回北京了,张继云当晚也回来了。被抓获后,他配合公安机关联系上家,在公安抓上家时,他在车里指认了上家。魏小平还交待,在他住的房间里、冰箱、阳台上都有毒品,阳台上的毒品是进货进错了,味儿特别大,所以在阳台上晾着。假币放在保险箱里有两万多,是帮助别人代买毒品时收的钱。
据张继云的供述证实,魏小平雇他开车,他和魏小平住在一起,他们住地的冰箱里和阳台上都有毒品,是魏小平放的,魏小平吸毒时也给他吸一些。2009年4月26日中午,魏小平对他说要去保定进一批毒品,让他准备一下,后魏小平开车拉着“小坤”去涿州“小坤”的朋友家,“小坤”留下给朋友过生日,魏小平拿着一盒钱上了他开的车。到保定后,魏就给上家打电话约见面,到了见面地点后,魏小平让他在车里等着,自己去和上家见面。完事后,他们开车到涿州找到“小坤”,魏小平开车拉上“小坤”,由于他要去接孩子,所以两辆车前后回的京。毒品一直在他车上。回到暂住地楼下,魏小平也在,刚停车就被抓了。
经过相关部门出具的《毒品检验报告》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真伪鉴定书》证明,张继云、魏小平的尿检结果均检出含有甲基苯丙胺,送检的可疑物为甲基苯丙胺及海洛因。而送检的2005版纸229张100元人民币,经鉴定为机制假人民币,合计面额22900元。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魏小平、张继云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均应予惩处。魏小平明知甲基苯丙胺、海洛因系毒品而放置在家中,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魏小平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藏匿在家中,数额较大,其行为亦构成持有假币罪,依法亦应惩处。对魏小平所犯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假币罪依法并罚。魏小平系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对其所犯数罪均应从重处罚。张继云受雇于魏小平,在运输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对张继云从轻处罚。魏小平到案后,供述其所运输的248.4克毒品甲基苯丙胺来源于他人的贩卖,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根据相关规定,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200余克属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所以魏小平属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应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对其所犯运输毒品罪可减轻处罚,对其所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假币罪可分别从轻处罚。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