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赌资放高利贷,寻衅滋事伤害他人、毁坏财物,争抢“地盘”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贩卖毒品等种种劣行,竟然发生在一群绝大多数为80后的年轻人身上。2日上午,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就该县检察院指控的葛兵等28人犯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及贩卖毒品罪等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放高利贷 提供赌资获取暴利
据指控,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2月,林强(另案处理)纠集葛兵、青云、邓全、曾华、刘平等6人在西充县城周孟、田庭等人组织的赌场内放高利贷,为赌场提供赌资并从中渔利。林强等人在赌场累计放贷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并获利30余万元。
2009年农历正月期间,田庭、明建、张能等4人商量邀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4人先后邀约多人在茶坊、明建家中以“推豹子”的方式进行赌博,林强等人到场放高利贷。田庭等4人抽头渔利10万余元。
2009年1月底至2月中旬,周孟先后在县城多个茶坊组织多人以“斗牛牛”方式赌博,林强等人到场放高利贷,周孟抽头渔利1.5万元。
寻衅滋事 砸医院殴打借款人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0月19日下午,林强因自己的朋友与南充市某医院的股东有矛盾,指使邓全、曾华、刘平、青云等4人砸该医院。当晚,林强等5人购买铁榔头5把,林强在医院附近等候接应,邓全等4人将该医院的玻璃门、窗户、办公桌椅等砸坏。
2009年2月16日,由于在赌场借高利贷的小露未及时归还借款,林强等人决定教训小露。当天,林强、青云、邓全、曾华、刘平等人在县城某宾馆截住小露,所有人员上前对其进行殴打,致小露颈部受伤。
争抢地盘 故意伤害聚众斗殴
起诉书载明,2009年2月18日晚,何钦(另案处理)在西充县城某茶坊组织周孟等人“斗牛牛”赌博和放高利贷,曲波、牛成、钱泳、欧明、舒军等8人在赌场内“看场子”。
当晚,在南充市区喝酒的林强通过周孟的电话得知何钦正在西充组织赌场,认为何钦抢了其在西充的“放水”地盘而心生不满,便与江天、吴亮(均另案处理)商议到西充砸场子。随后,林强安排一同喝酒的“小弟”葛兵、曾华、青云,通知在西充县城的“小弟”邓全、刘平等3人准备砍刀等候,并叫邓全带上林强存放在西充一出租屋的仿“五四”手枪。同时,吴亮邀约庞非、庞勇二人,江天邀约了肖林,肖林又邀约了二人。一切安排妥当后,林强带领南充市邀约好的人员分乘三辆车前往西充,途径潆溪镇时给每人分发一把“武士砍刀”,到西充与等候在茶坊楼下的邓全等三人会合。
在林强前往西充的途中,何钦得知林强等人要“砸场子”,遂叫唐民等人通知龙剑、雷一、田平等人到赌场“看场子”,龙剑又邀约了陈亮、何发、简军、伍飞、朱安、卫红、兰诚到赌场“看场子”,并叫简军带上放在其家中的砍刀。当所有“看场子”人员到达茶坊楼下后,伍飞分给每人一把“鱼头砍刀”,何钦将三把仿制手枪(内装八发子弹)分给曲波、刘成、唐民等三人,并通知“看场子”所有人员立即作好“战斗”准备,到茶坊大厅等候林强等人前来斗殴。
当晚零时许,林强带领“砸场子”人员提着砍刀冲进茶坊。林强用消防枪开了几枪后,葛兵、青云、曾华、邓全、刘平等人用砍刀朝对方人员乱砍,舒军、钱泳、欧明等人用砍刀和桌椅等对打。斗殴中,舒军、曲波受重伤,牛成、兰成、何发、龙剑受轻伤,钱泳受轻微伤,葛兵受轻微伤。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9年1月21日晚,舒军听他人说黄联瞧不起自己,便带领钱泳、李斌等2人找黄联“要说法”。3人在一酒店内找到黄联,舒军用仿真枪威胁黄联跪下,遭到拒绝,3人遂对黄联进行殴打,钱泳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黄联手臂乱捅,致黄联左肱骨骨折,左桡神经断裂,经鉴定属于重伤。
贩卖毒品 交易两次被抓现行
2009年6月中旬,卫红在西充某酒店卖给吸毒人员小露一小袋冰毒,收款200元。同月29日下午,卫红在某宾馆卖给他人冰毒2小袋(约0.4克),收款500元。交易完成后,当卫红走到宾馆门口,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冰毒5小袋共1.15克。
公诉机关认为,葛兵、青云、曾华、邓全、刘平、庞非、庞勇、肖林等聚众斗殴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舒军、牛成、曲波、钱泳、龙剑、雷一、简军、伍飞、兰诚、田平、欧明、陈亮、朱元、何发、周孟、卫红等16人持械聚众斗殴,且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舒军、钱泳、李斌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周孟、田庭、明建、张能等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葛兵、青云、曾华、邓全、刘平等在赌场放高利贷,为赌博犯罪提供资金,应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邓全、曾华、刘平、青云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葛兵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卫红贩卖冰毒1.55克,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葛兵、青云、曾华、邓全、刘平、舒军、牛成、曲波、钱泳、龙剑等在各自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葛兵、青云、周孟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次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周孟、曲波协助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周孟、明建犯罪后 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朱元、伍飞、简军、卫红作案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庭审预计会持续3至4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