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提供的消息,两名长期吸食毒品的妇女,为了筹措购买毒品的资金公然抢劫店铺,近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处罚金。
据介绍,现年33岁的郝某,女,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2003年9月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3年,2007年10月因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现年36岁的赵某,呼和浩特市人,1998年9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3年。
2009年8月18日中午,郝某与赵某结伴来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南路的一家通讯店,见店内只有一名女营业员,赵某便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控制住营业员。之后,郝某抢劫了店里的现金3253元。得手后,她们打车离开现场。同年8月21日中午,她们又以同样的方法抢劫了呼和浩特市一家店铺的3065元现金。
这两起女子持械抢劫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2009年10月21日,当郝某和赵某到另一家店里准备旧戏重演再次实施抢劫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玉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郝某和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人民币6000余元,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郝某属于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