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震惊全国的杀害女友一家致5死2伤的灭门惨案。上午8时45分,随着一声法槌响起,一高瘦个子的30多岁的男子被两名法警押入法庭。他就是去年“11·15”特大杀人案疑犯石顺兵。
经过采访,1975年10月出生的被告人石顺兵,曾经与一名女子结婚,并育有三个男孩,然而2001年,妻子却莫名失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石顺兵与刘某原系恋爱关系,且刘某提出与石顺兵分手。2009年11月14日下午,被告人石顺兵到刘某的家,因感情问题两人发生争吵,刘某再次提出与石顺兵分手。当晚,石顺兵住宿在刘某家,石顺兵对刘某提出分手的事非常愤恨。次日凌晨1时许,石顺兵持刀将刘某及她的儿子韦某、母亲韦某某砍死,她的父亲和女儿小芳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她的侄儿小荣重伤、女儿小雨轻伤。造成5死2伤骇人听闻的惊天大案。
在法庭开审前,经过法官的允许,有关媒体上前询问了石顺兵,记者转达了社会各界对他三个儿子的关爱,并告诉他幸存两个孩子的近况,石顺兵低下了头,好久才说了一句话,说“我很后悔”;在开庭的过程中,石顺兵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及法官的提问都予以肯定的回答,到法庭最后陈述的时候,他向法官提出给他勉于死罪的请求。并一再表示他后悔了。
法庭没有当庭长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