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6月30至8月20日期间,许珅将已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朝阳区农展馆南路某房屋出售,并收取购房款428万元。许珅后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许珅无视国法,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