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少年与女网友约会后,拟引诱其在当地卖淫赚钱。当晚两名少年用暴力将其中一名网友强奸。日前,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性侵害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9日,被告人赵某通过聊天和网友月月、小沫约定见面时间地点,赵某租车到廊坊市将两个网友接到藁城。将网友安置在一朋友家居住。晚上23时许,赵某把另一被告人李某叫来,二人商议明天逼迫两位女网友卖淫赚钱,赵某说:“哥们,卖不卖淫咱们先玩了再说吧,”随后,将月月从二楼叫下来,让李某先和月月发生性关系,月月不从,被告人赵某、李某用对月月进行殴打,迫于压力,月月和被告人李某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一审认为,赵某、李某结伙以暴力方式违反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赵某曾于2006年10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