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4岁的小伙儿陈涛因不满女友张某提出分手意图报复,由窗户钻入张某卧室被张某父亲发现,陈涛竟持菜刀行凶杀人。本网今天获悉,陈涛杀人未遂,终审被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9年7月8日晚上11点,陈涛由窗户钻进女友张某位于二楼的卧室,而张某认为两人交往不合适提出分手,陈涛十分不满。两人的争吵惊动了张某的父亲,张某父亲发现陈涛后要把陈涛推出家门。谁知,陈涛跑进了张某家的厨房,拿出菜刀对张某父亲的头部和身上及手上乱砍。
据张某讲,陈涛将她父亲砍倒后又向她冲来。张某吓得立即开门向外跑。跑到二单元的门口时,张某被追上,脖子上被砍了一刀,她用手一挡,左手又挨了一刀,当时就倒地上了。张某急得大喊一声“陈涛!”陈涛好像良心发现,把刀扔在了地上。张某认为陈涛不会再伤害她了,没想到陈涛又过来掐她的脖子。张某没有动,陈涛以为张某死了就站起身跑了。
听到声音的邻居报了警,张某和父亲被民警和120送往医院。陈涛行凶后坐黑车逃离现场,不久被警察抓获。
法院认为,陈涛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持刀行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陈涛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能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