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山东省陵县法院宣判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刚满14周岁的王某因为杀害自己的姥姥,被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记者对这一案件采访发现,案件背后深层原因值得关注。
郭庄村73岁高龄的陈老太太,平时一个人居住。2009年 12月8日这天,老太太突然离奇地死在了自己的家中。经警方侦破,发现杀死老太太的是其外孙王某。王某系初中一年级学生,行凶的动因竟然是因为丢失了母亲给他的40元钱,怕遭到母亲打骂,开口向姥姥要钱时,遭到姥姥的一番数落。
王某由于是家里独生子,从小亲属都很溺爱他。特别是母亲对他格外溺爱,使他在家里逐渐养成了说一不二的性格,要什么就得给什么,惟我独尊。即使杀死了至亲后,其母亲和舅舅都向法院求情,希望从轻判决。在溺爱的同时,家长对他的教育方法也过于简单粗暴。平时他犯了错误,家长就通过打骂来惩戒他。久而久之,王某在外犯了错误回家,从不敢告诉家人。本案中,王某就是害怕因为丢钱被打骂,才行凶杀人。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陵县团委、妇联的工作人员对王某的生活环境进行调查。王某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对王某的教育顾不上。在缺少父亲的家庭里,王某的人格培养受到影响,甚至使王某成了无人能管得了的孩子。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杀死姥姥后,王某从姥姥身上翻找出120元钱,径直又去了网吧继续上网。从这一情节也可以看出,“留守少年”的心理问题值得关注。
承办此案的陵县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邢杰介绍,长期受网络暴力游戏的影响,是王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重要因素。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王某学习成绩不好,网吧就成了他经常光顾的地方。他迷恋上网络中一种叫CS枪战的游戏,不能自拔。上网缺钱,他就将舅妈的手机偷走换钱,还曾从家中偷走500元钱。在现实的世界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他就模仿暴力游戏中的情节,最终行凶杀人酿成悲剧。
办案法官认为,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上总有一些“问题少年”。对于这些少年,如果及时干预挽救,则可能让这些“坏孩子”及时回头。如果不及时干预甚至放任自流,“坏孩子”则可能会越陷越深,犯下重罪。但目前我们缺乏针对“ 问题少年” 的完善的干预机制,本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