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发财与别人合伙开设赌场,每天赌资、抽头渔利数万元。2009年5月9日,该赌场被公安机关一举摧毁。近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任某、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09年5月7日至9日,杨某(另案处理)在淮滨县固城乡洪河边开设赌场,并招来几十人参赌。被告人任某、袁某伙同另案处理的赵某某、任某某、吕某、吴某等数人以“亮份子”的形式参赌,并均分当天除维持赌场正常运转费用外的抽头渔利的打底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袁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以“亮份子”的形式为开设赌场提供资金,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悔罪明显,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系初犯,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二被告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