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司出纳,痴迷网络赌博,在屡赌屡输的情况下,挪用公司巨额资金。近日,经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何显达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2009年2月28岁的何显达担任了北海市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纳。工作之余,何显达经人介绍进行网络赌博,开始他抱着娱乐的心态小额投注50到100元,时有赢利,但过了不久,手气渐差,输多赢少,短短一个月时间就输掉了一万多元。想到自己输掉的钱,何显达心有不甘,心里盘算着要加大投注额把输掉的钱赢回来,他开始投注500到2000元,可偏偏事与愿违,先后输掉了他的所有积蓄,无钱再支付赌债和赌资。2009年5月份开始,已沉迷赌博不能自拔的何显达便将手伸向了自己所掌管的公司资金,想暂时挪用公司的钱支付赌债。在几个月时间内,何显达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先后挪用公司资金计767889.28元。12月5日,何显达自知“窟窿”难补,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