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范围 暴力犯罪 律师随笔 经济犯罪 毒品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其它犯罪 死刑案例 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 经典辩护词 联系我们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职务犯罪 死刑案例 其它犯罪 新闻中心 律师团队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滚动公告
  韩景稳律师被续聘为第五届济南仲裁委仲裁员,韩景稳律师已经连续四届仲裁员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我要留言
我的链接
·刑事常识
·律师介绍
·刑事理论
·法律咨询
·新闻大厅
·死刑辩护
·聘请律师
·成功案例
货车拐弯撞死骑车人 司机逃逸被网上追捕
货车拐弯撞死骑车人 司机逃逸被网上追捕
作者: 杨克元    发布时间: 2010-06-07 15:48:59



    驾驶大货车撞伤骑车人后,褚某尚能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但在发现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仓皇逃逸。两个月后,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捕逃犯将其抓获归案。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褚某有期徒刑4年。

    河南省沈丘县中年男子褚某,于2009年12月9日晚上,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车,沿顾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春路路口,遇绿灯向北右转弯过程中,适逢王某骑自行车沿顾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两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虽经医院抢救但无效死亡。司法鉴定结论为,王某系道路交通事故所致颅脑损伤死亡。

    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褚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右转弯时,未让非机动车道内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认定褚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褚某起先还能接受警方调查,却在得知被撞的王某已经死亡的消息后逃逸。直至今年2月11日,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才将其抓获归案。被检察机关起诉后,其辩护人称褚某没有逃逸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法院认为,褚某作为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确认。辩护人关于没有逃逸的辩护意见,经与法庭查明的事实不符。褚某在案发后几天之内自行逃离上海,几经公安人员联系无法使其归案,以至于通过网上追逃才将其抓获。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和理由,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依据“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思

发表评论
大名:
Email:
评论:
验证码:
请回答: 4 + 18 = 避免恶意信息
 
版权所有: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六路886号(经六路与二环西路口东100米路南)
联系电话:手机:13515319557   鲁ICP备08001159 传真: Email:13515319557@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