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一中年男子陈某,因怀疑老婆与秦某有不正当关系,为泄愤,竟用钥匙将“情敌”的英菲尼迪轿车划伤。在向秦某赔偿了1万元之后,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半年。
今年已经年近花甲的陈某与妻子恩爱几十年,近来却“发现”老婆与他疏远起来。经“调查”,深信她与男子秦某“有一腿”。于是,一股“复仇”之火燃起。去年10月8日凌晨,陈某来到七宝镇某小区秦某的居住处,将秦某停放于车位上的英菲尼迪轿车用钥匙划伤。事情发生后,群众言论纷纷。“做贼心虚”的他终于经不住心灵折磨,于2009年11月10日自动至公安机关投案。经物价局物品财产价格鉴定,该车物损人民币8916元。案发后,陈某赔偿了秦某经济损失1万元。
法院认为,陈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