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不远万里从北京前往云南购买毒品,欲回京贩卖盈利,并将毒品藏匿于其暂住地的垃圾桶里。未料想,发财美梦为成真却沦为阶下囚。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张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于一年前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开饭馆时与赵红兰相识,随后便相互熟悉起来。赵红兰系云南大理人,对毒品买卖行当较为熟悉。2009年11月,被告人张某因没有了生计来源,便欲通过赵红兰的关系贩卖毒品为生。张某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给了身在云南的赵红兰三万元人民币,让赵红兰帮其买毒品,并约定事成之后张某给赵红兰一定金额的汇报。后赵红兰帮张某购买毒品111.15克,张某不远万里从北京远赴云南将毒品运回,为掩人耳目,张某将毒品藏匿于其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西黄村暂住地的垃圾桶内。2009年11月25日,民警在搜查张某的住地时,在垃圾桶内将毒品起获。
庭审过程中,张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海洛因111.15克,并将该毒品海洛因运至北京,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应予惩处。据此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