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听说哥哥与妻子有染,气极的弟弟借耕种土地问题与哥哥大打出手,不料却被哥哥打伤。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莫献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家住广西宾阳县芦圩镇的莫飞2001年因犯罪被判入狱,2009年10月刑满释放。回来后发现妻子不在,这时村里的闲言四起,都说是因为其妻子与二哥莫献文关系暧昧,被发现后就一直出走外出打工未归。对此莫飞多次找二哥莫献文对质,之后俩兄弟从此结下怨仇,并多次争吵,关系一直不好。2010年3月3日,莫献文在其自家门前空地上锄草,对二哥恨之入骨的莫飞走上去说莫献文锄到其家的杂草,于是俩人很快发生争吵,继而又由争吵转为打架。不料身材瘦小的莫飞被哥哥莫献文用拳头、木棍打伤,造成轻伤。
宾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献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