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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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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一审获死刑 被判赔345万
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一审获死刑 被判赔345万
作者: 常鸣    发布时间: 2010-10-15 11:48:34




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一审获死刑


     中国法院网讯   震惊全国的“大兴李磊灭门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杀死6名至亲的30岁男子李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345万余元。

    2009年11月27日,大兴区黄村镇某小区3单元202室被发现一家六口横尸在地。案件于次日即告侦破,犯罪嫌疑人李磊在海南被抓获归案。令人震惊的是六名被害人均是犯罪嫌疑人李磊的至亲,包括其父母、妻子、妹妹及两名幼子。

    今天,在法庭上李磊没做任何辩解,对其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说由于生活压力大,和家人关系不好,所以才起意杀人。在最后陈述时,李磊表示没有什么要多说的,称自己“只求速死。”

    李磊的辩护人辩称,李磊一贯表现较好,本案是由于家庭矛盾激化引发,且到案后李磊认罪悔罪,请求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磊因不能正确处理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六名近亲属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此案系家庭矛盾引发,希望对李磊酌于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李磊所采取的手段已远远超过一般社会常识所认可的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其杀死的被害人是包括其父母、妹妹、妻子及尚未成年的幼子在内的六名至亲,其行为已严重的破坏了人伦纲常,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因此上述情节不足以成为对被告人李磊从轻处罚的根据。

    由于被告人李磊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李磊依法应予赔偿。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宣判后李磊没有提出上诉请求。



责任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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