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拆迁后的生活,57岁的北京人赵国忠带着鞭炮和汽油瓶在三环主路欲引人注意,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10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6月18日上午9时许,赵国忠在朝阳区国贸桥上三环主路应急车道处,为解决问题将一挂鞭炮和十三瓶装有汽油的塑料瓶挂在身上,并将一部分鞭炮扔在地上点燃,已经危害公共安全。赵国忠后被当场抓获。
庭审时赵国忠称,2004年朝阳区将台地区统一拆迁,自家建筑面积200多平米的房屋获得120余万补偿款,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原夫妻俩每月分别在大队领600元生活费,拆迁后如果想保留原工作则变为每人每月300元或一次性补偿5万元。考虑到上大学的女儿,赵国忠与妻子选择了一次性补偿共10万元,并于2006年搬离拆迁住房。但拆迁后赵国忠又觉得不满,以前凭自家出租房月均收入4000左右,拆迁后就没了这份收入,多次反映情况未得到满足,赵国忠遂采取极端行为,他表示,当天在三环上的举动就是想与政府主管领导对话,要求给予其原拆迁地区同等面积住房、一份工作及社会保险。
据悉,拆迁后赵国忠已在朝阳新城购买了一套100余平米的住房。
公诉机关认为,赵国忠采用点燃鞭炮、腰绑汽油瓶的方法解决问题,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