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借种生子”“私企女老板出30万寻游伴”,郑州两男子看到上述广告后,梦想一夜暴富,没想到落入不法婚介所设的圈套中,不但没得到巨款,还“搭进去”28960元。
10月18日,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富女借种案”二审终结,犯罪嫌疑人、婚介女老板范小丽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参与此案的其他两名女子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4月,王先生在某报纸上看见一则广告称:一个名为“娜娜”的女子想寻找一名男子共孕一子,事成之后给500万元报酬。这则广告让王先生心动不已,决定一试。
王先生和“娜娜”沟通多次后,“娜娜”表示对王先生的条件满意,但要在各种法律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再谈下一步做法,并称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王先生在“娜娜”等人的提示下,先后向对方的银行卡内汇入中介费、公证费、个人所得税9980元。随着对方一次次开口要钱,王先生越来越感到不对头。“娜娜”发现王先生有所察觉,遂以二人没缘分为由,彻底和王先生断绝了联系。
同样被骗的还有余先生。今年4月,余先生看到广告称:“成熟私企女老总,重金寻游伴,并付酬金30万元。”最终,余先生被骗18980元。
二人发现被骗后分别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则利用婚介信息进行诈骗的广告,幕后实施诈骗的是一个名为“七彩虹”婚介所的女老板范小丽以及她的两名员工。这个团伙通过在报纸和杂志上发布婚介信息,吸引受骗者与之联系,实施诈骗。
7月19日,郑州金水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认定范小丽等3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范小丽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判处陈某和化名“娜娜”的郭某各拘役5个月。范小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法院二审认定,3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原判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结合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诉人范小丽认罪悔罪态度、已全部退赃,二审期间,其家人已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应从轻处理,适用缓刑。遂判处范小丽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判处化名“李老师”的陈某和化名“娜娜”的郭某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3人各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