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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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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被我伤害的交警道歉" 醉酒伤警当庭道歉
"我要向被我伤害的交警道歉" 醉酒伤警当庭道歉
作者: 梁晓    发布时间: 2010-10-21 08:52:22




“我要向被我伤害的交警道歉”


     中国法院网讯   和朋友饮酒后乘坐朋友汽车,途中遇到交警夜查,醉酒后的许某将正常执法的交警打伤,并摔坏执法记录仪。10月20日上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许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某于2010年7月10日晚10时左右,乘坐邱某驾驶的轿车行至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五环路亦庄桥附近,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大红门大队交警检查处理。许某对交警张某等人的执法行为进行阻挠,用拳头将张某打伤(后鉴定为轻微伤),并将张某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摔坏。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诉讼,要求许某赔偿记录仪损失共计2396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许某在法庭调查中供述,自己平常的酒量只有半斤左右,当天却喝了一斤白酒,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我要向被我打伤的警察同志道歉,对因为我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非常后悔”,他同时表示一定积极赔偿记录仪的损失。证据显示,许某在事后的酒精检验中,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37mg。

    庭审后,被告人许某向记者表示,事情发生时自己因为饮酒过多已经不清醒了,直到2小时后在派出所内才恢复意识,他对自己醉酒后的行为非常后悔,衷心希望其他人千万以此为戒少喝酒,并作为深刻的教训不断警戒自己。



责任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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