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1日国庆节前夕,北京邮天宇招待所的三名女服员在工作岗位上被一名长期住店的客人残忍杀害。事后,就行凶者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三名女职工是否应评为烈士等问题,死者家属与相关部门意见不一。12月13日中午12时3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彭毓峰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彭毓峰今年39岁,四川省岳池县人,无业。据了解,彭毓峰于1996年从大学毕业后,曾经营过电脑生意,当过教师,后因对境遇不满,他辞掉工作后,过起了四处游荡的无业生活。去年8月11日,彭毓峰来京之前,特意在成都购买了一把30厘米左右的尖刀,之后他先去了深圳等地,后来到北京。来京的第二天,他就住进了邮天宇招待所。
北京邮天宇招待所位于右安门内大街,该招待所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票印制局的下属单位。彭毓峰于2009年8月11日来京后,先在牛街北口一地下旅馆住了一天,又于2009年8月12日住进了邮天宇招待所。据检察机关指控,彭毓峰在招待所办公室内,因索要他人住宿资料,遭到工作人员拒绝,彭毓峰就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行凶。在搏斗中,3名女职工被扎,其中两名女职工当场死亡,另一名女职工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遇害的3名女职工分别是47岁的朱某、57岁的郭某以及62岁的武某,其中郭某、武某两人均是退休返聘员工,朱某是邮天宇招待所的主管。
据招待所工作人员介绍,在招待所内,彭毓峰表现正常,他每隔两三天交纳一次住宿费,从不拖欠,而且每次喝完啤酒,都将空酒瓶送还服务台,从不乱扔。他会把其住宿的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当服务员来打扫时,他会说:“谢谢您,我已经打扫完了。”然而,2009年9月11日,一直表现 “正常”的客人彭毓峰,突然持刀在招待所扎死3名女职工。对于检方指控其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彭毓峰供认不讳。
另据了解,案发后不久,警方告知被害人家属,经鉴定发现持刀行凶者彭毓峰“患有精神分裂症,没有行为能力”。但死者家属均拒绝在民警提供的鉴定书上签字,并要求警方重新鉴定。此后的鉴定结论认为,彭毓峰实施犯罪时为限制责任能力。而死者的家属对相关部门出具的“彭毓峰为限制责任能力” 的鉴定结论则不予认可。他们认为,彭毓峰来京前就留有遗书,行凶杀人是事先有预谋的,所以彭毓峰应为完全责任能力人。
本网还从被害人家属处了解到,凶手彭毓峰有精神病的鉴定结论,甚至影响到为死者申报烈士一事,其实凶手是否有精神病和为死者申报烈士之间并不矛盾,目前,申报烈士一事已经由民政部门受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毓峰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的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彭毓峰实施犯罪时为限制责任能力,可以从轻处罚。
一中院审理后,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