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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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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追索债务故意伤人 自己领刑入狱四年
帮人追索债务故意伤人 自己领刑入狱四年
作者: 何艳娟    发布时间: 2010-12-15 09:22:35



     中国法院网讯   家住扶绥县渠黎镇的吴某曾因犯销售赃物罪,于2007年10月8日被扶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8年6月3日才刑满释放。可是出狱不到两年,又因讲哥儿们义气,帮哥儿们追索债务而用刀捅伤他人于2010年1月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对吴某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

     2009年3月9日14时许,在扶绥县渠黎镇渠新村菜市场,被告人吴某因帮吴某某向被害人方某追索债务,与方某发生争吵,并推打方某。方某不服,返回家中拿来一把菜刀想砍吴某,在方某拿着菜刀欲砍向吴某时,吴某一只手抓住方某拿刀的手,另一只手则掏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朝方某的腹部捅一刀,致使方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方某的伤情属于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又因被告人吴某因犯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害人方某在引发本案的起因中有过错,对被告人吴某的量刑,应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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