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农机作业,且在作业中未查看作业场所周围环境,造成一名田间玩耍的三岁女童被旋耕耙活活绞死。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左明伟作出一审判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被告人左明伟系固镇县任桥镇小左村一农民,其购买一大型拖拉机在农忙时为他人耕地,但未参加岗前教育和培训,也未办理农机驾驶证。2010年10月16日,固镇县仲兴乡丁圩村村民陈沈阳雇请被告人左明伟为其旋地。其间,2007年1月3日出生的小佳佳(化名)在田间玩耍,被告人左明伟在驾驶农机作业过程中未查看作业场所周围环境,不慎将小佳佳卷入旋耕耙,致其死亡。经固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左明伟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左明伟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8万元,并已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左明伟在农机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左明伟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