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扮作名牌大学毕业生,关键时刻变成市政公司工程科长、工地大老板。近日,这个有三重身份的28岁“变脸男”,因骗财骗色,被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28岁的于某是沂水县人,平日无所事事的他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2009年9月至12月短短三个月期间,他就用“苦尽甘来”、“谁主沉浮”、“杰仕人生”等网名先后与刘某等4位女孩在网上谈起了恋爱。面对不同的网友,他用三个不同的身份:名牌大学毕业生、市政公司工程科长和工地大老板周旋在4个女孩之间,并迅速与其中一人同居。就这样聊了一个月,于某发现4人果真喜欢上了自己,他便开始了“借”钱。他先后以自己患病、工地出事、偿还高利贷为由向刘某“借”款6900元,以无钱发工人工资、送礼揽工程、请人吃饭为由向柳某“借”款4000元,以工程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由向陆某“借”款6200元,以自己父亲病故为由向魏某“借”款11000元。钱拿到手后,于某便立刻关掉手机,删除QQ号,再也联系不上。4女孩无经济收入,交给于某的钱大多是她们编造各种理由向父母或哥姐所要。万般无奈之下,4名女孩只好选择了报警。随后,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以谈恋爱为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4女孩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