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量饮酒,伤身又误事;生老病死,本是自然规律。如果酒后冒出拉人“陪葬”的荒唐想法,还付诸实施的话,那等待他的就唯有牢狱之灾了。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投放农药到邻居井里,拉人“陪葬”的案件,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曹佐郴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7月8日13时许,被告人曹佐郴酒后觉得自己体弱多病、迟早要死,想拉几个人陪自己一同去死,随后就到同组村民曹××家门口的水管装水。装完水后,被告人曹佐郴佯装回家,行至半路却返回到曹佐×、曹××两家共用的水井旁,将事先准备好的甲氢菊酯农药投放到井中。当天14时许,被害人曹华×用井水洗脸致双眼干涩胀痛而就医;共用井水的两家人发现水中农药气味刺鼻,才未造成其他后果。村民报警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曹佐郴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佐郴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曹佐郴是初犯,且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