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帮助弟弟杀死债主,随后“人间蒸发”,13年后还是没有逃过公安机关的追捕。5月11日,案犯潘志强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被告人潘志强之弟潘志胜欠周炳堂煤款,周炳堂曾多次向潘家要账。1997年12月30日临近年关,周炳堂再次带人到潘家要账,因未见到潘志胜,将潘志胜的儿子潘洪涛打伤。同年12月31日,潘志强与潘友立、潘洪涛、潘志壮(均已判刑),在潘洪涛家密谋,如果周炳堂再来要账,将周打死。当晚10时许,周炳堂再次去潘家要账,潘志强、潘友立、潘志胜、潘洪涛、潘志壮等人即持尖刀、抓钩、棍棒等凶器,将周炳堂杀死在潘洪涛家屋内。把周炳堂杀死后即潜逃,后被网上追逃。
经法医鉴定,周炳堂系因被刺伤心脏腹部血管急性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2010年12月1日,浙江省苍南县公安机关在苍南县龙港镇一出租房内将潘志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志强与他人预谋,将找潘志胜要账的周炳堂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宣判后,潘志强长长舒了口气,称终于解脱了,表示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