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受理了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汤某涉嫌盗窃一案。
检察院诉称,2011年8月8日14时左右,汤某在大同登上由包头开往南昌的1484次列车4号车厢。在4号车厢和5号车厢风挡连接处,汤某趁人多拥挤之机,扒窃旅客李某牛仔裤左侧裤兜内人民币400元整。后被乘警抓获。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认为,汤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汤某曾因强奸罪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