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3年逃税20多万拒不缴纳被判刑 作者: 莫仁仙 黄忠信 发布时间: 2011-11-14 13:58:37
中国法院网讯 广西崇左市一个体户到扶绥县城承建工程,通过少申报应税收入,三年时间偷逃税款20多万元。11月14日,扶绥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胜逃税案进行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唐胜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唐胜系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2005年至2007年间,被告人唐胜在广西扶绥县承建学院学生公寓楼、球场、道路、挡土墙等工程,共取得应税工程款6075225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唐胜只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税收入946024.70元,少申报应税收入5129200.30元,造成少缴纳税款289106.69元,经县地方税务局催缴后仍拒不缴纳。 案发后,被告人唐胜亲属于2010年9月10日代其缴纳所欠的部分税款人民币194279.88元、滞纳金人民币135022.49元,两项合计人民币329302.37元。至今被告人唐胜还欠税款人民币94826.8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胜承建学院工程期间,作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唐胜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在案发后主动缴纳所欠的部分税款人民币194279.88元、滞纳金人民币135022.49元,有悔罪表现,量刑时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有关法律方面疑惑,敬请关注和咨询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http://www.hanjingwenlaw.cn/)
责任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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