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滚动公告 | |
|
|
|
一女子因琐事争执气死邻居 被判有期两年 |
|
一女子因琐事争执气死邻居 被判有期两年 |
|
一女子为小事与邻居老汉发生争执,致使其因外伤诱发急性心肌梗塞死亡。近日,山东泰安市泰山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陈芹(化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5月8日,被告人陈芹在家门口看到邻居老汉陈某把从家中搬出的石头堆在了路上,遂与之发生口角进而相互厮打。厮打过程中,陈芹打了陈某左肩膀一拳,又搧了其一耳光。而后,双方被邻居劝开。而陈某没走几步突然昏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系在患有冠心病的基础上由外伤刺激诱发急性心肌梗塞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陈芹在与陈某相互谩骂、厮打的过程中,应当预见其不法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陈某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齐鲁晚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