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有两种,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一种是普通缓刑,死刑缓期执行由于是死刑的一种主要针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即只要是可以不立即执行的都可以判处缓刑两年执行,两年期满或者改为无期或者改为有期徒刑。而普通的缓刑指的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被告人,释放后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并且有悔改表现的,判处缓刑,并设定一定的考察期,考察期满后原刑期就算执行完毕。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人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旨再危害社会。其中1和2比较容易理解,3相对来说较复杂,这要有主审法官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各种情节来认定,比如,犯罪情节、悔罪情节、及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法官对过失类犯罪考虑得较多,因为这类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大,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伤害罪等,而对故意类犯罪使用的较少,因为这类案件一般刑期较重,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又较大,但也有些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伤的;贪污数额较少的;盗窃的等。因此可以看出是否适用缓刑主要看犯罪行为是否交情,悔罪表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