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春生 发布时间:2008-01-15 16:29:05
辽宁省一伙人为还债并迅速发财,想出用“克隆”出的真假难辨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诈骗的“生财之道”,共计骗取银行资金1000余万元。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票据诈骗罪,一审判处该团伙主犯鲁刚无期徒刑。
鲁刚、吴亚君和王永纯都是个体经营者,其中王永纯有外债。2002年5月的一天,他们聚到一起,提出“克隆承兑汇票、拿假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的骗钱办法,并达成一致。很快,鲁刚通过他人南下广州拿到了假承兑汇票。并经过一系列运作,最后拿着假承兑汇票,在锦州市商业银行贴取现金400万元。
初次尝到甜头后,鲁刚、吴亚君、王永纯用同样手段,于2002年11月再次骗取银行资金650万元。
该案于2003年2月暴露。当年3月,王永纯被抓获。鲁刚则逃往国外,吴亚君等在国内潜逃。2004年6月,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票据诈骗等罪,判处王永纯无期徒刑。
去年2月,中国警方在泰国将鲁刚抓获。同月,吴亚君等人也被抓捕归案。2007年10月24日,鲁刚、吴亚君等被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认定,被告人鲁刚、吴亚君、王永纯共计骗取银行资金1000余万元,鲁刚、吴亚君的行为构成了票据诈骗罪。为此,判处鲁刚无期徒刑,判处吴亚君有期徒刑15年。
据悉,这个特大票据诈骗团伙还有5人涉案,也均被法院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