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亮 发布时间:2008-01-15 14:06:29

中国法院网讯 外甥因行车与别人发生争执,本是去劝架的舅舅却将对方打伤,1月14日上午,外地来京人员李胜华因故意伤害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胜华于2007年9月9日8时30分许,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城北交易市场7号厅附近,伙同他人,使用拳脚对因行车问题与自己外甥宋青刚发生口角的林某进行殴打,致林脾破裂等损伤,经法医鉴定林的损伤已经构成重伤。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胜华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被告人李胜华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表示认罪。他说,“事发当天听姐姐说外甥宋青刚要跟人打架,自己就想过去劝一下,就和另外两人一起去了,到了之后,看没有打起来,但对方要叫人,他们几个人就过去跟被害人打起来了。”
被告人李胜华的辩护人指出,被告人在到案后始终予以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始终表示认罪,有悔罪表现,其是来京务工人员,其家还有妻子和孩子,李胜华到案后供述和揭发了同案犯王斌和宋青刚的犯罪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对被告人进行处罚,被害人林某对本案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其在这个事件中首先骂人,被害人用手机找人是事情发生的导火线,本案是共同犯罪,导致被害人脾破裂的直接责任人不好区分,建议法庭能够调取公安机关的监控录像来区分犯罪情节。
昌平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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