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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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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铁信息工程公司审计部长

原中铁信息工程公司审计部长"不好意思推辞"收钱18万

作者:滕晓丽  发布时间:2008-01-16 13:30:13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我这人脸皮薄,人家一再坚持给,我就不好意思推辞。”1月1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原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兼商务体系管理平台财务总监李昌波如此解释自己收钱的原因。此前,他因涉嫌受贿18万余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李昌波利用其担任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和中铁信息工程集团销售体系管理平台财务总监,负责审核、监管集团销售平台下属财务部门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公司办公室收受其下属财务部白经理(另案处理)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3500元的索尼S27C笔记本电脑一台和现金人民币20000元。
   
    2006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昌波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在公司办公室收受本公司销售平台商务部储运主管杜先生(另案处理)通过财务部白经理转交的行贿款共计15万元人民币。2007年7月16日,被告人李昌波被抓获归案。上述赃款已全部追缴。
   
    庭上,李昌波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受贿,我并没给他(白经理)办什么事,我的职权也给他办不了什么事。”法官问他对自己接受他人钱物的行为有什么合理解释,他称:“没什么合理解释。”“我是他的领导,我想他是希望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点照顾。”而当时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工作压力大,所以当时没想那么多。”
   
    而在白经理的证言中,白经理送钱给他的理由是“听说单位要开除我,所以送钱想搞好关系,保住工作。”被告人李昌波说:“保住保不住和我没关系。”法官问他,既然没关系为什么还要收钱,他称:“我这人脸皮薄,人家一再坚持给,我就不好意思推辞。”
   
    直到庭审最后,被告人李昌波依然认为自己“不构成受贿”。
   
    检察机关则认为,李昌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当庭未对此案进行宣判。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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