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滕晓丽/图、文 发布时间:2008-01-17 13:50:21

中国法院网讯 先拿一部真手机与买主谈价钱,之后趁买主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同款手机模型卖与买主,被告人杨新来涉嫌诈骗一案,1月1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间,被告人杨新来以向被害人低价贩卖诺基亚N73型或三星D508型手机为名,将其事先准备的相应型号的手机模型冒充真手机先后七次卖与被害人,共骗取人民币3610元。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将其公诉至法院。
庭上,被告人杨新来表示在行骗过程中,他还有两名同伴,每次卖“手机”的时候,都是同伙去骗,他只不过是在一旁等着,兜里装着几部备用的手机模型,以便每次在他们行骗之前交给同伙,他在行骗过中不过是起到一个“移动仓库”的作用。而且,在庭上还了解到,他们行骗所用的手机模型也能开关机,屏幕能亮,有铃声,能响,按键也有声音,只是不能接打电话。
在公诉人宣读的被害人笔录中了解到,当天被骗人是在公交站,被告人拿着一部手机对他说,“我刚从公共汽车上下来,偷了一个手机”然后两人商量好价钱后,被告人一拿到钱,立刻就跑了,被害人再一试这个刚买到的手机“发现不能使了。”
还有的被害人的被害过程与上面的有所不同,说是当天有人拿着一部诺基亚N73手机问他买不买,并要价1200元,被害人嫌太贵,于是被告人提出可以拿被害人的手机来换,只要再添点儿钱就行,就这样,不但钱被骗,手机也被骗走了。
很多被害人在受骗后,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在被告人被抓后,新闻媒体对此事予以曝光后,被害人才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指认被告人的。
法官尚未对此案进行宣判,宣判结果另行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