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和忠 芦萍 荣胜 发布时间:2008-01-17 09:37:16
中国法院网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陈献荣却为“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了打扮,上班不到五天的她竟利用自己会计兼出纳的特殊身份,先后侵吞公款20.6万元。今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献荣五年有期徒刑。
20多岁的陈献荣是郑州市中原区人,平常就有爱好打扮的嗜好,由于没有工作和收入,经常入不敷出。2007年7月,陈献荣通过人才市场应聘到许昌市区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的会计兼出纳。上班没几天,陈某就打起了公款的主意。2007年7月7日晚上,陈献荣将该公司20多万元公款据为已有,她本打算用这些钱买衣服和化妆品,不料很快东窗事发,陈献荣携公款潜逃。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报案,经过10多天的缜密侦查,最终于7月25日晚在郑州淮南街一家饭店内将陈献荣抓获。陈献荣落网后,20多万元赃款被悉数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献荣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陈献荣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追回全部赃款退还本单位,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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