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贩卖毒品而入狱十月,出狱后重蹈覆辙。4月25日,江苏省启东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陆亚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8年2月,有前科的陆亚娟经不起毒品利益的诱惑,再次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她利用夜黑无人的条件,在启东市汇龙镇某小区隐蔽处向汤某出售冰毒0.3克、*0.08克,得币400元。警方接到线报后,立即展开伏击行动。同月,当陆亚娟在老地方再次出售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收缴白色晶体1包、药丸1粒。随后公安人员前往陆亚娟住处,搜得白色晶体4包、药丸3包。经鉴定,白色晶体检出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共重1.9 克;药丸有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成分,共重2.4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亚娟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