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3日讯日前,三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现该市某贸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具有重大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嫌疑,遂将刘某某以涉嫌骗取货款罪立案侦查。
经查,三明某贸易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没有实际经营。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他人,利用该公司向银行提供虚假贷款材料,骗取贷款1300万元。在贷款逾期后,刘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存在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悉,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整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三明市公安局从今年8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引发的经济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贷款诈骗、高利转贷、违法发放贷款、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形成对恶意逃废债引发的经济犯罪高压整治态势。 有关法律方面疑惑,敬请关注和咨询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http://www.hanjingwenlaw.cn/)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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