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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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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发布近十年海淀区小宗毒品犯罪案件情况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626”国际禁毒日在即,2016年6月24日,海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近十年海淀区小宗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当日,海淀法院对一起涉嫌犯贩卖毒品罪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海淀区部分学校学生旁听了庭审,在庭审结束后,法官播放了涉毒微电影,向学生说明了毒品的危害性。法官、检察官还对庭审程序、工作职责等向学生进行了讲解,给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同时,海淀法院发布具有典型性的四个涉毒案例。


  海淀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发现,近年来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在数量、犯罪人员结构、犯罪类型、作案方式、毒品种类和数量等方面均出现了许多新变化。这些变化给预防与打击毒品犯罪的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因此,海淀法院以2006年至2016年(截至2016年6月20日)审结的全部毒品犯罪案件为素材,对十年间海淀区毒品犯罪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探索当前毒品犯罪的新规律,并针对其中变化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进而从司法实践角度提出应对策略与建议。


  总结十年来毒品犯罪呈现以下几方面变化趋势:一是案件总数和涉案人数在前期平稳低发,“奥运”前后迅猛飙升;后又平稳回落,但形势依然严峻。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上半年毒品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相较去年同期,毒品案件总数下降41.0%,涉案人数下降38.7%。这表明在各级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以及人民法院的依法严惩下,毒品犯罪发展蔓延的态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二是案件涉及的毒品类型以冰毒及海洛因为主,交易地点呈多样化趋势。冰毒涉案比例已经占据八成,且仍处于持续上升的趋势。毒品种类则呈多样化趋势,除海洛因、冰毒、大麻外,新类型、混合型毒品如氯胺酮(俗称“k粉”)、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命(俗称“*”)、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等多种新型毒品也屡见不鲜。毒品案件交易地点也在由酒吧等传统重灾区逐渐向公园、地铁站、住宅小区等等人群密集但相对隐蔽的公共场所转移,甚至有在中小学等青少年活动场所交易的情况。且呈现跨区贩毒现象。三是女性涉毒问题日益突出;公司职员、在校学生等具有较高学历的人员涉毒的情况近年也频繁出现,且有上升趋势。女性涉毒案件占比约两成,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犯罪中女性所占比例。统计显示,在娱乐场所担任服务人员或有过卖淫经历的少女等吸食毒品的数量明显增多。2010年以来,涉毒犯罪人群中出现了数名公司职员甚至管理者,且不乏知名国企、事业单位人员,此类人员大多涉及新型毒品犯罪;涉案人员的总体年龄也出现年轻化趋向,青少年涉毒形势严峻,存在群体性吸毒和传播迅速的特征。四是贩卖毒品是涉毒犯罪中的第一大户,占比90%以上。这说明,贩卖毒品案件的变化情况直接影响涉毒案件的整体动向,也反映着整个毒品犯罪的基本态势。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的数量和比率增长明显。现已远远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成为仅次于贩卖毒品的第二大类毒品犯罪案件。此外,容留多人次吸毒的案件也明显增多,甚至伴随有聚众吸毒后集体淫乱的“群交群吸”等严重情况。五是受群众举报破获的毒品案件占比较高。根据公安机关的破案报告等证据材料,由群众举报而抓获毒品犯罪分子的比例超过九成。这一现象说明,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本市禁毒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勇于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群众举报成为侦破毒品案件的利器与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


  毒品犯罪案件所呈现的变化情况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原因:一是以冰毒为首的新型毒品发展速度快、渗透面广、来源多元化是毒品案件迅速增长的源头性因素。由于国际各方面力量对海洛因核心产地长期打击的影响,海洛因近年产量和入境量在明显减少。而以冰毒为首的新型毒品的加工工艺和流程相对于海洛因更加高超、隐蔽、简化,来源和渠道也较为分散、多样,输入量明显超过海洛因。冰毒犯案人既有京籍人员,也有来自东北、华北等多个地区的人员,交易地点也较为分散。这些新型毒品、新兴涉毒人群出现时间较短,警方尚未能全面掌握其规律与特征,目前此类案件激增。二是毒品需求量的增多是毒品案件增长的主要动因。近年来毒品消费人群总体数量在增加,出现许多新增吸毒人员,毒品消费群体基数增大;而且吸毒人员的复吸率一直居高不下,有过吸毒前科、戒毒经历的约占40%;大部分毒品犯案人员本身也是吸毒者,“以贩养吸”者已超半数。三是一些生活压力大、工作节奏快的人将毒品当成逃避现实的依赖品。无业人员始终是十年来毒品案件的犯案主体人群,许多吸毒者、贩毒者缺少正常的经济来源,在现实生活压力和毒品背后利润诱惑的双重作用下,走上贩毒道路。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下,许多有正当职业的人员难以适应快节奏的工作、生活,长期处在高度紧张或重压力之下,产生焦躁、抑郁、烦闷等不良情绪,易借助毒品缓解压力或逃避现实,偶然接触毒品后,毒品就成为他们减轻压力的心理依赖品。四是不良的娱乐消费文化和价值观、道德观的缺失滋生和加速了毒品传播。KTV、酒吧、洗浴、足疗等娱乐场所的开设迎合了吸毒者空虚、享乐、寻求刺激的心理,也给吸毒者和贩毒者提供了隐蔽的交易、吸食毒品环境,因此,在这些场所从业的人员涉毒犯罪比例较高,在娱乐场所侦破的毒品案件较多。五是禁毒宣传和教育仍有盲区,仍有部分人群对毒品以及毒品犯罪的严重性认识不够,抵抗毒品的意识不强,容易被毒品侵害或涉足毒品犯罪。特别是青少年对许多新型毒品存在好奇心理和认识错误。


  针对毒品犯罪的变化趋势及原因,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体现区别对待。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尤其是曾因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刑的累犯、刑满释放后短期内又实施毒品犯罪的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二是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向社会公众介绍毒品案件审判情况,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等多种形式,推进禁毒教育、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澄清部分群众对毒品犯罪危害及后果的模糊认识,加强新型毒品、新毒品犯罪类型的介绍,宣传禁毒法律规定,提高民众与毒品犯罪断绝关系或作斗争的自觉性。三是继续强化综合治理的监管思路,提升对毒品变化局势的预警和掌控能力。特别要注意对社区戒毒康复类药品的的监管工作;对娱乐场所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或“突击抽查”活动,加强对房屋租赁活动的管理和监控,给予犯罪分子常态的威慑力。四是开拓就业渠道和创业途径,加强无业人员的就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应关心工作人员生活和思想状况,解决员工现实困难,为员工营造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和氛围,防止职员因压力过重无法缓解或受到挫折自暴自弃而涉足毒品。


  海淀法院通过发布调研报告、公开审理及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希望在向社会介绍相关案件审理情况的同时,就毒品的危害性再次向民众敲响警钟,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毒品,共同营造无毒的社会环境。

  有关法律方面疑惑,敬请关注和咨询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http://www.hanjingwen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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