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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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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宣判一特大制贩毒案 1人判死刑3人判死缓

【刑事辩护律师】中新网广州12月5日电 (索有为 李俊杰)备受关注的清远“808特大制贩毒案”,12月5日在广东省清远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宣判,1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其中1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首次制毒:10天不到炼制氯胺酮258公斤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4年8月上旬,被告人李子强、李浩恩、陈永忠密谋制造毒品氯胺酮,商定三人共同出资购买制毒原料盐酸羟亚胺,陈永忠负责具体的购买事宜,李子强组织人员制造氯胺酮。李子强通过被告人刘扬坡租赁被告人欧记志在连州的一间平房作为制毒工场,并安排被告人何越锋租赁了毒品仓库,李子强还安排被告人刘扬坡、何越锋、欧艺才、潘智明将制毒工具及制毒辅料运到制毒工场。


  其后,李子强安排被告人郑召宽与陈永忠购买了22袋(每袋重25千克)盐酸羟亚胺。其中21袋由刘扬坡、何越锋运到连州市保安镇的制毒工场,陈永忠将剩余1袋在清远市清城区西门塘交给绰号“日本”的一男子(另案处理)。盐酸羟亚胺运到工场后,由刘扬坡、何越锋、欧艺才、潘智明与“阿奇”、“阿庆”(二人均另案处理)将盐酸羟亚胺制成氯胺酮。8月13日,在制出氯胺酮晶体后,刘扬坡、何越锋将氯胺酮晶体运到存放毒品的仓库,被告人李海健、何越锋等人在该处进行晾干、分装,共制得258千克氯胺酮。



  二次制毒:炼制过程中被警方当场抓获


  2014年8月底,被告人李子强、何越锋、刘扬坡、欧艺才、潘智明合谋,用各人前一次贩卖、制造氯胺酮所得报酬来购买盐酸羟亚胺,继续制造毒品氯胺酮。由李子强联系被告人李桂亮购买盐酸羟亚胺,李桂亮则与被告人罗洪禹等人约定也共同出资购买盐酸羟亚胺。


  受李子强安排,被告人郑召宽,李桂亮安排罗洪禹、“阿志”、“阿红”(均另案处理)购得32袋(每袋重25千克)盐酸羟亚胺回清远,其中12袋由被告人罗洪禹伙同他人运往广东省新丰县。另外20袋盐酸羟亚胺被运到欧记志的平房内,由李子强组织被告人刘扬坡、何越锋、潘智明、欧艺才、李耀、刘石用来制毒。



  2014年9月5日正在进行结晶工序时,警方捣毁该制毒工场,查获含氯胺酮成分的黄色液体2392千克,氯胺酮含量7.2%、含氯胺酮成分的褐色液体495千克,氯胺酮含量1.1%,以及化工物品和制毒工具一批,19名被告人先后被抓获。后警方从被告人刘志玲身上起获净重33.7克的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白色晶体和含MDMA成分的药丸,扣押了被告人陈彩易按照被告人李子强的吩咐所存放的毒资。


  一审公开宣判: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法院当庭对19名被告人进行宣判,被告人李子强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永忠、李浩恩、郑召宽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扬坡、何越锋、欧艺才、潘智明、李伟业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黎建锋等10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十五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


  数十名被告人亲属到庭参加旁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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