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渝北法院审理了一起 租客要求房东退还租房押金的案件 案件标的额虽然只有880元 但双方争论激烈、互不相让 最终,法院作出了
房屋退租后的维修、清洁费用 由租客承担 并支持房东从押金中扣除的判决
2019年原告小丽(化名)租赁被告芳姐(化名)的房屋,并交纳房屋押金2000元。2022年租赁期满,芳姐以维修、清洁为由扣除小丽房屋押金880元,但小丽认为地板、冰箱系自然损坏,且退房时做好房屋清洁,不应承担清洁费、维修费,要求退还押金。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询问双方有无调解意向,但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芳姐举示了现场的视频,视频内容显示,卫生间地面、洗手台、洁具以及厨房台面均有明显污垢,屋内一处地板明显鼓包,有一定程度的损坏。
渝北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丽在退房时将钥匙留在物管,未与芳姐进行交接,双方未确认退租时房屋状态。根据芳姐举示的收房当天拍摄的视频,地板和冰箱的损坏远超出自然损坏的程度,小丽也未举示证据证明使用方式得当,视频中也能明显看出屋内整体尤其是卫生间地面、洗手台、洁具以及厨房台面具有长时间滞留的污垢,房东芳姐主张扣除地板维修费500元、冰箱维修费180元、房屋清洁费200元具有合理性。故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生活中,租房纠纷并不少见,租客留下的垃圾、损坏的家具家电等也是让很多房东头疼的问题之一。租赁期满后,部分租客拍拍屁股走了,留给房东一片狼藉,房东要求支付维修、清洁费用情有可原。
为了避免纠纷,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应当在租房合同中明确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约定履行合同。此外,为便于当事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务必要留存好相应证据。良好的房屋租赁关系需要房东与租客的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唯有如此,才能在合同期满后“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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