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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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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不动产分配及权属问题的婚姻家庭类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第二级案由“婚姻家庭纠纷”项下具体列举了实践中常见的、多发的、具有典型性的纠纷类型作为第三级案由。这其中部分纠纷,如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分家析产纠纷等往往涉及不动产的分配及权属问题。


婚姻家庭类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对于涉及不动产的分配及权属问题的婚姻家庭类纠纷能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呢?本文就涉及不动产的分配及权属问题的婚姻家庭类纠纷能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问题进行解答。




 案 情 简 介 


明明和倩倩是大学同学,于2016年1月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大学时期双方就开始同居生活,并维持至2022年2月。期间在2020年5月,双方为了共同居住生活协商在北京购买房产,最终以倩倩的名义购买了B区房屋一套。后双方于2022年2月结束同居关系,明明多次找倩倩解决该房产的分割问题,倩倩均置之不理。无奈之下,明明欲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起诉倩倩分割该房产。因倩倩住所地位于A区,案涉房产位于B区,明明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起诉,能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问题并据以确定管辖法院?



法 官 说 法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分家析产纠纷等婚姻家庭类项下纠纷,具有身份关系属性,因此即便纠纷中可能涉及房屋等不动产的分配及权属问题,也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需要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需要区分的是,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一般指的是《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物权确认纠纷”“所有权纠纷”“共有纠纷”。此类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本案中,倩倩住所地位于A区,案涉房产位于B区,明明欲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起诉倩倩分割房产,故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其应向被告倩倩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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