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起诈骗案件,舒洪涛(化名)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舒洪涛与同犯共同退赔违法所得4070元;收缴秘鲁币10700元、验钞机一个及中国工商银行胸卡一个。
在郑州市火车站附近的长途客运站,由郑州开往许昌的大客车内,谢玄(化名,另处)假冒银行的工作人员,谎称舒洪涛(化名)携带的秘鲁币为英镑,其他五人作托,以人员民币兑换为英镑,诱使五名乘客相继以人民币进行兑换,骗取现金3400元及HUAYU牌手机一部。
19岁的舒洪涛家住湖北省通山县,无业。2007年6月14日,舒洪涛伙同其他六人预谋后,在郑州市火车站附近的长途客运站,乘坐郑州开往许昌的一辆大客车,谢玄假冒银行行长,舒洪涛当“傻孩”(又称“座子”),其他人就是“托子”。
舒洪涛在客车中间坐,其他人分散在客车的前面和后面。舒洪涛从兜里拿出一沓钞票,被自己从保险柜里偷出来了。谢玄称自己是银行行长,并出示了工作证,并拿出一个验钞机当场验了说这些是英镑,一英镑可以兑换1360元人民币。谢玄带头用200元换一张“英镑”的比例换了5张。其他托也跟着换。爱财之心,人皆有之。其他乘客看到“银行行长”都换了,也纷纷效仿,抢着兑换。其中有个男的用自己2007年2月份花1050元买的HUAYU牌手机换了两张“英镑”。后来谢玄称自己要去银行取8千元兑换“英镑”,与舒洪涛等七人在在京广路鞋城附近下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现赃款未追回。
经调查,谢玄所携带的“英镑”是以每张4元2角的价格从郑州古玩城买的,共买了100张。工作证是在打印部做的,验钞机是在地摊上买的。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舒洪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考虑到舒洪涛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
市民在公共场合遇到外币买卖或兑换等“有利可图”之事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天上不会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