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文 摘 要
死刑是重要的社会防卫手段,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鞯男谭#哂胁豢筛椿剐浴5苯袷澜绺鞴运佬淌露疾扇×思髦氐奶取R恍┕曳铣怂佬蹋诒A羲佬痰墓遥捕荚谒咚铣绦蛏喜扇×擞斜鹩谄渌杂尚贪讣奶厥獗U希约忧克佬膛芯隹煽啃院图跎俣运佬痰氖视谩T谒佬痰某绦蚩刂浦校忧慷员桓嫒吮缁とǖ谋U鲜窍拗扑佬淌视玫闹匾椒ㄖ弧B墒υ谒佬贪讣械谋缁な切淌卤缁ぶ贫鹊闹匾槌刹糠帧1缁ぢ墒υ谒佬贪讣械挠行Р斡耄兄诒U纤佬膛芯龅墓浴⒖煽啃裕⒛苡行У赝平谭V贫认蚯嵝袒较蚍⒄埂I鲜鲋荚谔岣呶夜佬贪讣缁ぶ柿康娜舾山ㄒ橛写扇胄淌滤痉ㄖ贫雀母锏淖芴骞婊运秤ο拗坪图跎偎佬淌视玫氖澜缧猿绷?在本文中,笔者拟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死刑案件中的辩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完善我国相关制度、提高我国死刑案件中的辩护质量有所裨益。
关键词:死刑案件,辩护权,律师
一、死刑案件中对被告人辩护权保障之概况
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1984年5月25日通过的《关于保护面对死刑的人的权利的保障措施》第4、5、6条作了以下规定:(1)只有在对被告的罪行根据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而对事实没有其他解释余地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2)只有在经过法律程序提供确保审判公正的各种可能的保障,至少相当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所载的各项措施,包括任何被怀疑或者被控告犯了可判处死刑罪的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的每一阶段取得适当法律协助后,才可根据主管法庭的终审执行死刑;(3)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有权向较高级的法院上诉,并应采取步骤确保必须提出这种上诉。
与联合国文件的规定相一致,在保留死刑的国家,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主要提供了以下两方面的特殊保障:
对死刑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权进行特殊保障,对于减少死刑的适用,保障死刑判决的可靠性,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死刑案件中律师辩护的特殊性
辩护律师在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功能是独特的。律师在所在的刑事案件中都起着关键的作用。然而,由于死刑案件的复杂性和死刑作为刑罚的特殊性,律师在死刑案件中具有不同于在其他刑事案件中的更为重要的责任。
相对于普通刑事案件而言,为死刑案件的被告人作辩护的复杂性、重要性以及所面临着的社会压力对于辩护律师的职业素质提出了列高的要求。 三、我国死刑案件辩护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