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1983年9月以后,为了及时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将《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毒品犯罪除外>)、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规定的犯罪,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授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又授权云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贵州省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死刑。 近一段时间,将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统一死刑的量刑标准,更规范地执行关于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已作出了一些人员和其他硬件上的准备,收回死刑核准权指日可待。 更多关于死刑复核的问题,你可以在本站死刑复核频道查询。 7、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怎么回事?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一般来讲,只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绝大多数在二年以后会改判为无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因为罪犯在服刑期间大部分会被带手铐或和脚镣,再行犯罪的可能性很小,两年考验期满后被执行死刑的非常鲜见。 8、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